一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1.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
目前,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(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)、师范生免费教育、退伍士兵教育资助、直招士官国家资助、新生入学资助项目、勤工俭学、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。
入学时,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,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,通过学校开设的“绿色通道”报到。
2.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
公办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学生,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,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。
3.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,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(镇)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。
二、国家助学金
国家助学金,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学生的助学金。
1. 资助标准
共分三个档次:
一等 4000元/年(含建档立卡) 二等 3000元/年 三等 2000元/年
2. 基本申请条件
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热爱国家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质优良,积极上进,勤奋学习。
三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国家励志奖学金,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。
1. 奖励标准 5000元/年
2. 申请条件
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,符合下面条件: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热爱国家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质优良,积极上进,勤奋学习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四、国家助学贷款
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,金融机构向高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,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。
(一)校园地助学贷款
1.申请条件
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等本专科学生,通过本校学生资助中心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。具备的条件:
1) 家庭经济困难
2) 年满16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
3) 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
4) 学习努力,能够正常完成学业
2. 申请材料
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,需提供以下材料:
1)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
2) 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
3)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
4) 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
3. 申请金额
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
4. 贷款利息
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,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。